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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南通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坛新秀的通知

来源: 作者:校长室 发布时间:2007-09-02 点击数: 【字体:


关于评选南通市教育局直属学校

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坛新秀的通知

通教师〔200733

 

直各学校(单位):

为加强局直学校(单位)的师资队伍建设,培养和选拔优秀的中青年教师,经研究,决定开展评选局直学校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坛新秀的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人数、范围及对象

   (一)学科带头人评选人数为50名;骨干教师评选人数为70名;教坛新秀评选人数为30名。

   (二)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坛新秀的评选范围及对象:局直学校(单位)在编在岗具有合格学历,2004年下半年(以下所指论文、公开课、教学竞赛等均以此时间为界)以来参加继续教育累计不少于120学时的男55周岁以下,女50周岁以下(教坛新秀男女均须30周岁以下)的专任教师。

已被评为市级骨干教师以上称号或作为市“333”工程培养对象的教师不参加此次评选。

    二、评选条件

   (一)学科带头人

1.热爱教育事业,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积极进取,乐于奉献,师德高尚,为人师表。

2.具有中级及以上教师专业技术职称,注重学科知识的更新和拓展,教学态度认真,教学经验丰富。积极承担本学科教学任务,教学工作量饱满,教学效果显著,在本学科教学中能起把关作用。积极参与学校及以上教研活动并发挥骨干作用,在本校及以上范围开过公开课或作专题讲座或参加教学竞赛、优课评比至少3次并获得较高评价(提供原始材料)。

    3.有较强的教科研能力,善于在教育教学实践中进行总结、归纳和反思。在市级及以上公开出版物独立发表较高质量的教育教学论文3篇以上,其中2篇须是本专业论文。

4.具体帮助、指导青年教师至少1人(提供原始材料)。

    (二)骨干教师

1.热爱教育事业,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积极进取,乐于奉献,师德高尚,为人师表。

    2.具有5年以上的教龄,教育教学工作有特色。积极承担本学科教学任务,能胜任高中或初中循环教学,教学工作量饱满。在本校及以上范围开过公开课或作专题讲座或参加教学竞赛、优课评比至少2次并获得好评(提供原始材料),是本校同行公认的教学骨干。

    3.有一定的教科研能力,善于在教育教学实践中进行总结、归纳和反思。在市级及以上刊物独立发表教育教学论文3篇以上(其中可以有1篇为获奖论文)。

4.对在教育教学、教科研、课改等方面作出新业绩的局直学校教坛新秀可优先推荐。

    (三)教坛新秀

1.热爱教育事业,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勤奋学习,积极进取,乐于奉献,为人师表。

    2.具有3年以上教龄,胜任本学科的教学工作,任教以来开过校级以上的公开课或参加教学竞赛、优课评比至少1次,是学校公认的具有培养前途的优秀青年教师。

    3.在市级及以上刊物发表教育教学论文2篇以上(其中可以有1篇为获奖论文)。

4.近3年在教育教学中获得市级及以上表彰(含教学竞赛、优课评比)的教师可优先推荐。

    三、评选要求

    (一)此次评选是推动局直学校骨干教师梯队建设,实施市名师型人才培养工程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单位要以此为契机,精心组织,采取有效措施,深入宣传发动,让全体教师明确评选范围、对象、条件。

    (二)各单位要成立初评推荐工作小组,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照条件,规范程序,把好初评、推荐及材料审核关。推荐人选名单在单位公示3天,无异议后上报材料。

    (三)材料上报要求

    1.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坛新秀推荐人选需报送申报表1份,用A4纸打印。

    2.学校推荐意见1份。

    3.学历证书、获奖证书、继续教育证书、任职资格证书等复印件。

    4.论文原件(不超过3篇),其余论文附目录和复印件(含刊物封面、标题、姓名)。

    上述材料2、3、4项装订成册;所有复印件均须学校指定专人负责审核、签字加盖公章,确认属实;凡涉及任教、继续教育、论文发表、获奖时间均以2004年7月1日为起算时间,发文之日为截止时间。

    5.各学校于2007年9月28日前将推荐人选名单和材料报市教育局师资处,过期不予受理。

    附件:1. 局直学校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坛新秀推荐名额分配表

          2. 推荐人员名册

          3. 局直学校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坛新秀申报表

          4. 推荐材料目录

 

 

 

二○○七年八月二十八日

 

 

 

 

 

 

 

 

 

 

 

附件一:

 

局直学校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坛新秀

推荐名额分配表

 

  

学科带头人

骨干教师

教坛新秀

备注

南通中学

12

15

7

 

南通一中

12

15

7

 

南通市二中

4

7

4

 

南通市三中

6

8

4

 

紫琅中学

4

7

3

 

启秀中学

9

11

4

 

旅游职中

2

5

2

 

西藏民中

3

5

2

 

小海中学

5

8

3

 

市教研室

3

3

 

 

 

60

84

36

 

 

(注:按11.2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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