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周升旗仪式
本周的升旗仪式上,高三(7)班的班主任赵晶老师宣读推荐词。
担任升旗手的是高三(7)班王悦同学。
宪法是国之重器,是治国理政、安邦稳天下的根本。我国现行的宪法在1982年12月4日正式实施。因此,2014年我国将12月4日设为“国家宪法日”,目的是使每年的这一天成为全民的宪法“教育日、普及日、深化日”,形成举国上下宪法至上、尊重宪法、维护宪法、使用宪法的良好社会氛围。
高二3班李晟同学做国旗下讲话。
宪法是中国共产党为人民服务宗旨的集中展现,是党的崇高信仰、党的意志、党的主张和人民意愿的本质要求。 设立“国家宪法日”,是一个重要的仪式,传递的是“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理念。在我国第六个国家宪法日到来之际,让我们每一个敬孺人一起来深刻了解宪法知识、增强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宪法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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