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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第二中学新校区理化生数字化探究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5-05-21 点击数: 【字体:

 根据南通市教育局印发的《南通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单位)采购暂行管理办法》的规定,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南通市教育装备与勤工俭学管理中心(以下简称采购组织方)拟用公开招标方式对以下项目组织采购。现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及编号

  项目:南通市第二中学新校区理化生数字化探究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编号:NTZQ2015GK010

  二、项目内容

  理化生数字化探究实验室设备一批

  三、投标人必备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参加投标应当具备的条件

  1.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采购单位要求的其他必备资格要求

  1.具有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注册资金和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

  2.具有相关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能力的设备生产厂家或其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经销商;

  3.具有2011年以来与本项目类似的成功案例;

  (三)不接受的情形

  1.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2.不接受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与投标。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不接受兼有直系亲属及配偶以不同实体形式参与本次投标;

  4.不接受以他人名义参与投标。

  请各投标人认真对照资格条件,以上有关资质证明均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带至现场备查。如不符合要求的,无意或故意参与报名、投标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四、报名需携带的证明材料

  1.填写的南通市教育部门集中采购供应商报名声明函,(见格式文件下载地址);

  2.法人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请将上述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参与资格初审及领取招标文件时提供,否则不予接受。其中报名声明函和法人委托书为原件,本人身份证为复印件(原件当场核对),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为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带至招标现场用于备查。

  五、入围办法

  通过报名初审者均可入围。投标时由评审小组进行复审,复审不合格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六、项目预算及保证金

  1.项目预算:1487614元

  2.领取招标文件时,须交纳参与保证金人民币贰仟元整(现金,¥2000);

  3.参与投标时,还须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 

  4.未按时提交保证金的,视为放弃。

  5.领取招标文件后不参与投标的(含迟到者),采购组织方有权不退还参与保证金。

  6.投标结束后,未中标的保证金无息退还。

  七、投标时间、地点和联系人信息

  (一)招标文件集中领取信息

   1.招标文件集中领取时间:2015年5月19日9:30-11:30

  2.招标文件领取地点:南通市教育装备与勤工俭学管理中心集中采购科;(板桥路45号)

  3.联系人:张书琦    电话:(0513)85010355。

  (二)投标信息

  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5年6月9日14:30(以会议现场签到为准);

  2.招标开始时间:2015年6月9日14:30

  3.招标地点:南通市教育装备与勤工俭学管理中心四楼会议室;

  4.联系人:张云飞    电话:(0513)85010355。

  (三)样品送达信息

  1.送达时间:2015年6月9日9:00-11:30

  2.送达地点:南通市教育装备与勤工俭学管理中心(板桥路45号);

  3.联系人:张云飞    电话:(0513)85010355。

  (四)采购单位联系人

  南通市第二中学   王军兵    电话:13515205167

  八、格式文件下载

  http://jyj.nantong.gov.cn/art/2014/2/28/art_41211_1614016.html

  九、特别提醒

  1.南通市教育局教育部门集中采购建立供应商诚信体系,供应商在报名、招标过程、质疑、合同签订、供货履约等环节弄虚作假的,作相应的违约处理。

  2.报名后请各供应商连续关注本网站可能发生的相关变化等信息。如没有及时获悉相关变化而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3.请供应商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严格遵守时间、资料提供等相关约定,如有疑问请及时来人、来函、来电询问。

  4.招标公告发出后,潜在供应商根据招标公告内容,在集中领取招标文件前,可提出询问;集中领取招标文件后,供应商未报名和未领取招标文件的,不能提出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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