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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资料

南通市第二中学监考常规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6-05-03 点击数: 【字体:

1.监考人员要集中精力,忠于职守,认真负责地做好考场的监督、检查工作,保证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2.监考人员不得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带入考场。

3.监考人员在考前15分钟到考务室领取该科试卷,考前5分钟务必进入考场。

4.监考老师提前5分钟准时分发试卷和答题卡,并核对试卷与所考科目是否一致。要求学生在试卷上填写好姓名、考试证号、考场号、座位号,指导学生按规定用笔在答题卡上填写姓名、考试号,并用2B铅笔准确填涂考试号及科目。监考老师负责核查学生涂写是否正确。

5.考生一般不得提前交卷,确因特殊原因需要提前交卷的,须在考试开始60分钟后并经监考老师同意方可交卷,监考老师对提前交卷的学生要予以记载。如有学生未经监考老师同意强行交卷,请如实记载。考试过程中考生应尽量不上厕所,如需要上厕所,必须先在“考场记录”上登记姓名、考试号、离开考场时间,回考场时再在“考场记录”上登记到达时间。考试终了前15分钟考生不得上厕所。

6.监考人员发现考生有舞弊行为,应如实记录,并向巡考汇报,同时配合政教处进行处理。

7.监考人员在考场内不准吸烟,不准阅读书报杂志,不准批改试卷,不准抄题、做题、念题,不得打瞌睡,不得提前或拖延考试时间。只要考场内还有考生,监考人员都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开考场。

8.考试终了前15分钟,监考人员要提醒考生注意。终了时间一到,按座位号顺序(小号在上,大号在下)分别收齐试卷(使用答题卡的试卷I卷不收,使用答卷纸的II卷也不收)及答题卡,并清点份数;如数回收草稿纸,认真填写考场记录。

9.一天最后一场考试结束后,监考人员督促学生关锁好门窗、电灯,保持考场整洁。

10.监考人员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直接送考务室,清点无误后,方可离开。

                                            南通市第二中学校长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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