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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转发市教育局《关于深入学习教书育人楷模进一步规范办学从教行为的决定》

来源: 作者: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2-03-31 点击数: 【字体:


通教发〔2012〕7号
 
关于深入学习教书育人楷模进一步规范办学从教行为的决定
 
为弘扬人民教师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创先争优的时代精神,进一步加强师德建设、规范办学从教行为,激励全市教育工作者忠诚事业、爱生乐教、服务人民、无私奉献,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特作如下决定。
一、学习教书育人楷模,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全市教育工作者要认真学习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李吉林老师的先进事迹,像李老师那样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学生、扎根基层,严于律己、无私奉献,刻苦钻研、德艺双馨。要珍视人类灵魂工程师的崇高荣誉,肩负培养建设者和接班人的历史使命,做到立德树人、严谨笃学,忠于职守、勇于担当,淡泊名利、志存高远,自觉抵制一切不良思想和庸俗行为的影响,充分展示新时期人民教师的光辉形象。
二、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关爱学生健康成长。全市教育工作者要从国家和民族发展的未来出发,深入贯彻执行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各项方针政策,主动更新育人理念,努力改进教学方式,积极打造高效课堂,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保证学生充足的睡眠和体育活动时间,促进学生健康快乐成长。要树立正确的人才观、质量观、政绩观,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坚决反对随意改变课程计划、延长学生在校时间、节假日补课、题海战术、频繁考试、片面追求升学率的错误做法。
三、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维护学生合法权益。全市教育工作者要以生为本,依法执教,自觉执行教育法规政策,反对和纠正一切形式的不正之风,切实维护学生及其家长的合法权益。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坚决查处中小学、幼儿园违规招生及其乱收费行为,坚决查处中小学补课收费和幼儿园借名办班乱收费行为,坚决查处强制学生订购教辅材料、报刊和学习用品的行为,坚决查处侵占学生伙食费的行为,坚决查处强制学生及其家长接受其它有偿服务的行为,坚决查处漠视学生人身安全、因失职渎职而发生校园伤害事故的行为。要切实解决在少数干部、教师中存在的简单粗暴、不负责任、体罚学生、有偿家教、收礼吃请、以职谋私、诚信缺失、学术不端等问题。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一查到底,严肃处理,决不姑息,兑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向社会的承诺。
四、践行核心价值体系,引领道德诚信风尚。全市教育工作者要认真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荣辱观,热爱祖国、为人师表,尊重科学、传承文明,崇德守信、廉洁从教,不断提升思想道德和诚信建设水平,以人格魅力和学识魅力感染人、教育人,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团结合作、充满活力的师资队伍。教育系统党员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保持党的纯洁性和先进性,做到思想纯洁、队伍纯洁、作风纯洁、清正廉洁,争做教师的好榜样。要积极创建廉洁示范学校,大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
五、落实作风建设责任,保障发展和谐领先。全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把加强作风建设、规范办学从教行为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全面落实各项工作责任,局长、校长要当好第一责任人。各地各校要加强对以李吉林老师为代表的一大批优秀教师先进事迹的学习宣传,加强教师的教育管理,加强办学从教行为的监督检查,加大责任追究力度,牢固确立为学生服务、受社会监督、让人民满意的意识,以扎实的工作保障南通教育事业和谐持续领先发展,争创全市作风建设先进单位,争当全省科学发展的排头兵。
全市教育工作者团结起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开拓奋进,改革创新,优化作风,勇争一流,以实施素质教育、提高办学质量的新业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市委教育工委
市教育局
市政府教育督导室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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