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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南通市第二中学田径场北端污水管道维修项目采购 (第三次)询价公告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9-08-09 点击数: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658号)、南通市教育局印发的《南通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单位)采购暂行管理办法》的规定,本着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南通市第二中学(以下简称采购组织方)拟用询价方式对以下项目组织采购。现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及编号:

项目名称:南通市第二中学田径场北端污水管道维修项目采购

项目编号:NTEZ201909

    二、项目内容

破除学校田径场北端塑胶面层及混凝土基层,开挖并寻找污水管道破损或脱节处,加以维修,新增砖砌污水井一只,确保污水畅通后,回填土和原样恢复田径场基层及塑胶面层。

三、项目需求清单及要求:

详见清单(附件)

四、项目地点

南通市港闸区长泰路500号南通市第二中学内

五、项目最高限价

人民币4.9万元

六、资质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中同时参加询价,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

3.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两个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参与本次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5.投标供应商提供所投产品的质量保证,最多只允许报一个品牌,本项目不接受有选择性的投标。

6.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七、投标材料

1.填写的南通市教育部门集中采购供应商竞争性谈判声明函(见附件);

2.参加教育部门集中采购活动廉洁承诺书

3.法人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4.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经营范围:市政)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新版“三证合一”营业执照,非企业单位提供单位法人证书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5.参与本次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6.现场察看确认函(现场察看并领取现场察看确认函时间为2019年8月12下午14:00-17:00,踏勘现场后需要领取察看证明的,需缴纳参与保证金1000元)

7.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材料。

请将上述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并密封后加盖单位公章,在投标时予以提供,否则不予接受。其中报名声明函和法人委托书为原件,本人身份证为复印件(原件当场核对),营业执照等证件为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带至现场用于备查。

8.报价单(单独密封、报价单及封面见附件)。

七、成交原则

本工程采取包工包料形式,与供应商签订施工合同,工程量按实结算,但最终结算价不得高于中标价。供应商需踏勘现场,充分考虑施工现场及可能发生的工程量,在确保污水管道维修符合相关规定及学校要求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各因素予以报价(含人工、材料、机器设备、管理、安全保障、税金等一切费用)。响应询价文件且报价最低者为中标候选人。

八、付款方式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经审计部门审计确认后,校方一次性付清施工方工程款。但在支付工程款前,乙方需向甲方缴纳审计确认的工程款的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甲方按规定无息退还乙方质保金。

九、售后服务要求

2年保修期内,供应商免费维修。保修期满后供应商承诺维修只收取成本费。

十、投标信息

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9年8月16日上午10:30点(以会议现场签到为准);

2.评审开始时间:2019年8月16日上午10:30点 ;

3.地点:南通市第二中学(南通市港闸区长泰路500号)五楼会议室;

4.联系人:吴志稳  电话:89178573    监督:王长健  电话:89178666 

5.缴纳的参与保证金1000元,未入围者当场退回,中标者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

6. 竞争性谈判材料供应商可网上自行下载,也可在踏勘现场时至南通市二中学总务处领取。            

                                               南通市第二中学

                                                  2019.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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